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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阳长期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办理指南

  1.适用范围:沈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的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户籍迁入定居地)、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具体包括异地定居、异地就学、异地养老、异地投奔等)、常驻异地工作人员。

  2.办理途径:沈阳智慧医保App长期居外功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小程序)[支持跨省办理]。

  3.申请方式:承诺制申请,自助开通。

  4.生效时间:按申请时间生效,长期有效。备案结果可在沈阳智慧医保App上查询。

  5.就医医院:备案地开通的直接结算医院均可使用,查询地址:https://fuwu.nhsa.gov.cn。

  6.就医结算:持本人开通医保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登记和出院结算。

  7.就医待遇: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的就医流程、规定和支付范围,执行参保地的起付标准及支付比例。备案生效后,沈阳市内持卡就医的医疗保险统筹待遇立即中止(备案到省内的同时保留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医保待遇)。办理异地就医登记备案满六个月并办理终止登记备案的,可恢复沈阳市内医疗保险统筹待遇。

  8.违约责任:未成年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由其法定监护人作为主绑卡人进行申办。个人承诺事项须真实、有效、合法,如有虚假申报、欺诈骗保等行为,依法追究个人相关责任。

  9.咨询电话: 1234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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