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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呼和浩特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

  一、发放院校范围

  市属普通高等院校、市及旗县区所属中等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

  二、发放对象

  在毕业学年内有求职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特困人员中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

  三、发放原则

  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严格遵循自愿申请、公正公开、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每人只享受一次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四、发放标准

  求职创业补贴每人1500元。

  五、受理机构及所需要件

  毕业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个人银行账户(开户行和账号);

  (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五)毕业生按人员类别须分别提供下列材料:

  1.民政部门发放的《最低生活保障证》原件和复印件;

  2.残联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3.民政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复印件;

  4.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材料;

  5.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以上复印件一式两份。

  六、业务咨询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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