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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四川辉耀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因存在商业贿赂行为,被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31万余元。自2021年10月以来,该公司已2次因商业贿赂行为被罚,被罚没金额合计近6000万元。

图源: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网站截图

据四川省市场监管局网站相关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四川辉耀医疗管理有限公司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规定依法对当事人处以没收违法所得2231.014780万元、罚款300万元的行政处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3年6月5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一)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天眼查显示,四川辉耀医疗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6月成立,注册资本300万元,经营范围含医疗器械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等,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杰。股权穿透信息显示,该公司系耀(深圳)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后者当前经营状态显示为“注销”。

图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值得注意的是,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四川辉耀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此前于2021年10月曾因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利用省医院原党委常委等5名相关人员职务上的便利,使得由王实际控制的四川赛尔德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7年注销)、四川海杰泰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注销)、辉耀公司向省医院大量销售医疗设备、医用试剂及耗材,从中谋取利益,被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3174.65498万元、罚款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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